目錄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門職能簡介
(二)2023年重點工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二)支出預算情況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十、名稱解釋
一、基本職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門職能簡介
根據《阿壩州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同意成立阿壩州公路管理局的批復》(阿編發〔1994〕2號)文件規定,結合阿壩州公路管理局實際情況,阿壩州公路管理局主要職能職責是:在州委、州政府及州交通局的領導下,管理全州國、省道干線公路,統籌全州國、省道干線公路、隧道、橋梁的養護管理;按照州財政局下達的年度公路養護預算資金,做好全局各基層單位公路養護資金調配工作,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完成省交通廳公路局下達的大中修計劃任務及各項目標任務;負責協調處理縣與縣之間的公路養護管理關系;負責組織實施全州國、省干線公路遭受自然災害的搶修恢復;指導局屬各單位的養護管理工作;完成州委、州政府及州交通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2023年重點工作
1.抓牢建設項目推進。全面完成綿茂路、茂紅路、扎紅隧道、理小路建設,力爭卓小路隧道實現貫通。全力推進國道248線馬爾康白灣至金川馬奈段改建工程項目,國道248線馬塘隧道新建項目、國道248線紅原縣城繞城段項目和省道516線川主寺至九黃機場路建設。
2.抓穩日常管理養護。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推行公路預防性全面管理養護,確保全年道路PQI值達目標任務。一是季度攻堅補短板提質效。按照“排查隱患促改、環境整治保潔、防汛搶險保暢、打冰除雪保通”的季度工作主題,集中攻堅,強化督導,達到“補短板、強基礎、促提升”目標。二是營造暢安舒美行車環境。加大路基缺口修復和路面等日常養護力度,確保路基邊坡穩定、路面平整無坑凼、路肩整潔無浮石、排水設施暢通無淤塞,擋土墻、交安等附屬設施完好。三是確保橋隧安全高效運行。常態化開展橋梁隧道養護巡查,全面開展橋梁專業化檢測,確保橋梁隧道安全運行。
3.抓細安全生產工作。持續完善安全責任體系,提升應急搶險能力,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4.抓快養護信息建設。收集整理好各系統在使用中的問題及意見建議,整理出升級方案,同時做好公路病害智能視頻分析系統接入養護巡查系統的準備工作。
5.抓深服務功能提升。加快茂縣物資儲備中心EPC項目結算及決算工作。加快2022年養護站維修改造目標任務建設。結合2023年養護站目標任務申報情況,提前開展站點建設前期要件辦理。
6.抓實機關作風建設。自覺用黨的二十大精神統一思想和行動,堅定不移把黨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標任務落到實處,加強職工思想教育,以深入落實巡察反饋問題、“四風”問題整改、全州政府系統機關作風建設和“兩聯一進”等群眾工作為抓手加強紀律、作風建設。
7.抓好人才培養工作。根據行業發展需要,積極對接州人社局、州委編辦等部門,制定公開招聘管理、專業技術和工勤技能人員需求計劃。利用理論學習、實踐鍛煉等方式,加強對年輕職工的培養。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阿壩州公路管理局屬一級預算單位,下屬預算單位18個,根據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機構編制委員會阿編發(1994)22號、阿編發[2007]17號、18號文件和阿編發[2011]74號、阿編發〔2016〕5號批準。轄鷓鴣山隧道管理處和14個公路管理分局(汶川公路管理分局、理縣公路管理分局、茂縣公路管理分局、松潘公路管理分局、九寨溝公路管理分局、黑水公路管理分局、金川公路管理分局、馬爾康公路管理分局、小金公路管理分局、阿壩公路管理分局、若爾蓋公路管理分局、紅原公路管理分局、壤塘公路管理分局、刷經寺公路管理分局)、一個干休所、機具站并實行垂直管理。下設黨委辦公室、行政辦公室、工會辦公室、總工辦、人事科、監察審計科、工程科、財務科、機料科、安全科、養護科、路產維護科共12個科室。根據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機構編制委員會核準總編制2188名,2022年12月實有在職人員總數1855名 、離休人員3人。
三、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阿壩州公路管理局2023年收入預算46988.57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6988.57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情況:阿壩州公路管理局2023年支出預算46988.57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0755.67萬元,占86.74%;項目支出6232.90萬元,占13.26%。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說明
阿壩州公路管理局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46988.57萬元,比2022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增加11709.75萬元,主要原因:離退休人員定額補助及人員工資和目標績效獎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46988.57萬元,支出包括:公路養護36754.78萬元,公路建設120萬元,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1668.76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3337.52萬元,事業單位醫療保險繳費1597.51萬元,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831.90萬元,住房公積金2678.10萬元。
五、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阿壩州公路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6988.57萬元,比2022年預算數增加14261.75萬元,主要原因: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6988.57萬元,占10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006.28萬元?/span>,占10.65%;衛生健康支出2429.41萬元,占5.17%;交通運輸支出36874.78萬元,占78.48%住房保障支出2678.10萬元,占5.7%。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006.28萬元,(其中:“2080505”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預算數為3337.52萬元,“2080506”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預算數為1668.76萬元),主要用于 :為全州公路養護職工繳納的社保基金。
2.衛生健康支出2429.41萬元,(其中:“2101102”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預算數為1597.51萬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業單位醫療支出預算數為831.90萬元),主要用于:為全州公路養護職工繳納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繳費、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繳費。
3.交通運輸支出36874.78萬元,(其中:“2140106”公路養護支出預算撥款36754.78萬元,“2140104”公路建設支出預算撥款120萬元).主要用于:全州公路養護職工基本工資福利支出21226.32萬元、商品服務支出3972.1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5563.44萬萬元,項目支出6112.90萬元,
4.住房保障支出2678.10萬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積金支出預算撥款2678.10萬元。主要用于:為全州公路系統養護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部門(單位)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40755.6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36847.81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6051.49萬元、津貼補貼6476.54萬元、其他社會保障繳費1248.53萬元、績效工資7889.31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3337.52萬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1597.51萬元、職業年金繳費1668.76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272.35萬元、住房公積金2678.10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5563.44萬元、離退休人員公用經費64.26萬元。
公用經費3907.8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48萬元、福利費714.65萬元、公務接待費53.86萬元、水費55.50萬元、郵電費398.98萬元、差旅費814.02萬元、維修(護)費25.01萬元、取暖費74萬元、培訓費301.2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03.20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919.36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阿壩州公路管理局2023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505.06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公務接待費53.8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51.20萬元。
(一)2023年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
(二)2023年公務接待經費53.86萬元。較2022年預算經費增加13萬元,增長31.82%,主要原因:人員增加及建設項目增多。
(三)2023年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451.20萬元。較2022年預算經費增加17.76萬元,增長4.1%,主要原因:人員增加及建設項目增多。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阿壩州公路管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0萬元。較2022年預算經費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0%。??span>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阿壩州公路管理局2023年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為3907.86萬元,比2022年預算增加1027.69萬元,增加35.68%。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部門(單位)安排政府采購預算308萬元,主要用于:職工工作服購置120萬元,公務用車大中修48萬元全州國省干線智慧公路140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單位固定資產29355.78萬元。
(四)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3年部門(單位)通用項目和專用項目均按要求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6988.57萬元。
十、名稱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由財政撥款形成的部門收入。按現行管理制度,部門預算中反映的財政撥款僅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
(二)事業收入:指所屬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所屬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屬行政事業單位按規定動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所屬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上年結轉:指所屬行政事業單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至本年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項目剩余資金經批準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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