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號)和《四川省水利廳轉發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號)的有關規定,我公司(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已對省道302線紅原安曲鄉至阿壩縣城段公路改造工程開展了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驗收結論為合格。
現將該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鑒定書、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告和水土保持監測報告進行公示。社會公眾若對該項目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存有異議,可在公示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單位聯系,也可實名直接向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報備機關反映。
報備機關:四川省水利廳/028-85062235
建設單位: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聯系人/電話:杜全保/13980005884
附件:
省道302線紅原安曲鄉至阿壩縣城段公路改造工程水保驗收公示材料(驗收鑒定書、監測總結、驗收報告))
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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