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關于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指示精神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三個必須”要求,進一步完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的安全職責,并按照清單制管理要求貫徹落實。
三、安排部署全局安全生產工作,督促安全生產管理目標責任制落實,檢查、指導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日常管理工作的開展。
四、負責部署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研判安全生產形勢,指導、協調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落實具體防范措施。
五、負責組織開展行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等重點工作,建立隱患排查整改匯總臺賬,嚴格落實重大隱患報備、掛牌督辦、整改銷號等制度,推進安全生產隱患“減增量、去存量”。
六、做好行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學習、培訓、安全生產考核、考評工作,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定期開展日常安全檢查和專項安全督查工作。
七、按照安全生產清單制管理要求,落實行業安全生產監管權責清單,細化履職行為規范,理順安全職責邊界。指導、協調和督促縣(市)公路管理分局、隧道管理處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八、督促檢查和考核全局安全生產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表彰獎勵安全生產先進單位和個人。
九、參與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報告工作,收集有關公路突發事件應急情況,準確掌握應急信息動態,按程序及時向上級相關單位報告。
十、做好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森林草原防滅火等工作,預防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
十一、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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